A、签证属于特殊商品,我司会按使领馆的要求为客人准备最合适的送签材料,确保您的材料有最高出签可能,但所申请的签证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领馆对资料的审核,若发生拒签,请申请人自然接受结果,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B、我司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C、申请人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因隐瞒曾有不良记录,或从事非法活动,被相关部门查处或有滞留倾向拒签,我司不承担责任。请申请人特别注意诚实信用的原则。
D、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 (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
E、使馆可能会对申请者进行电话抽查或要求抽查面试,请申请者留意并保持电话畅通。
F、比利时签证服务中心网上公布的办理周期、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等均系基于以往经验的预估时限,并非确定承诺,准确时限以使领馆实际审批结果为准,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
G、在您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H、如果您的护照在比利时签证服务中心网办理过程中丢失,每本最高赔付1000元。
I、订单生效后如欲中途取消签证申请,则在比利时签证服务中心网已经将您的签证申请送交使领馆的情况下,您已经支付的订单款项将不予退还。
J 、依据使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使领馆完成面试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由签证申请人自行承担。
K、以上比利时签证服务中心网公布的签证总计受理工作日为自收齐资料并审核通过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起至返回签证结果的时间,不包含护照或签证返回的物流或自取时间。
退改规定:
RETREATING REGULATIONS
签证是服务类产品,您拍下订单后默认服务开始,望您理解!
1、已拍下订单,发送材料包后取消订单,将收取50元/份服务费。
2、材料已邮寄到我社,当天取消订单,如果材料已经审核将收取100元/份服务费,若材料还未审核将收取50元/份服务费,材料邮回邮费到付。
3、已整理并操作材料的,将收取200元/份服务费。
4、材料送进领馆后,无法取消订单,将收取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