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人员:
配偶的英文出资证明,由配偶所在单位出具,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配偶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
配偶的近6个月的工资对账单,账单打印日期距离提交资料给旅行社日期不得超过10天,最终余额大于5万元人民币
收入来源说明并签名(内容只可打印不可手写)
经过大使馆/外交部认证的结婚证公证书原件
未婚人员:
收入来源说明并签名(内容只可打印不可手写)
父母双方的英文出资证明,由父母所在单位出具,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父母双方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
父母双方的近6个月的工资对账单,账单打印日期距离提交资料给旅行社日期不得超过10天,最终余额大于5万元人民币
经过大使馆/外交部认证的与出资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未成年人必须提供经过大使馆/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原件。)
注:自由职业者的拒签率较高,故当使馆要求自由职业者提供更多附加材料时,请竭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