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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合肥-桂林晚上:晚上20:30分乘MU5387航班前往桂林,22:50抵达桂林,入住酒店。住宿:宿:玉龙时尚酒店/开元酒店/泽鑫酒店/金水源酒店/桃江宾馆标第2天榕杉湖、经典•刘三姐大观园、鲁家村、市区漓江精华、靖江王府•上午:早餐后步行游览桂林城建新景观【榕、杉湖】景区,感受“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山水城格局;正阳步行街、中心广场(游览约70分钟);游览最能体现壮乡民俗风情的【经典•刘三姐大观园】,在这里感受广西浓郁的民族风情,亲身体验广西少数民族的婚礼习俗(游览约120分钟);【温馨提示】园区内少数民族婚礼习俗、斗鸡博彩需自费,请按需选择参与!参观桃花江边桂林第一村【鲁家村】,欣赏极具民族特色的风雨桥,参观小桥、流水、人家的桂北民居……享用中餐。下午:乘船游览【市区漓江精华】,在美丽的漓江上欣赏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桂林名山(游览约60分钟);游览600多年历史的【靖江王府·独秀峰】(国家5A级,约1.5小时),见证“桂林山水甲天下”真登上桂林“第一名山”独秀峰,“景在城中、城在景中”的新桂林多彩风姿尽收眼底……享用晚餐。用餐:早餐 √中餐 √晚餐 √住宿:宿:玉龙时尚酒店/开元酒店/泽鑫酒店/金水源酒店/桃江宾馆标第3天大漓江、大榕树、月亮山、银子岩、阳朔西街上午:早餐后乘车(车程约50分钟)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如诗如画的【漓江风光】(游览约4小时);沿途欣赏黄布倒影、兴坪仙境、九马画山等景点(中餐船上用盒饭);下船后步行至停车场;漫步闻名中外的“洋人街”--阳朔西街,走独有的青石板路,观古代民居,近百家酒吧、酒廊、西餐厅;下午:乘车途径电影《上甘岭》拍摄地“好山好水好地方”的高田风光和遇龙河迷人景色(俗称十里画廊),前往游览“歌仙”刘三姐定情地、有1400多年历史的【大榕树公园】(游览约40分钟);游览【月亮山】(赏月道),让你15分钟内欣赏到初一至十五的月缺月圆奇观;游览被国际岩溶专家评为“世界溶洞奇观”的【银子岩】(游览约80分钟);银子岩以雄、奇、幽、美独领风骚,是桂林旅游圈新出现的一颗璀璨的明珠,观洞中音乐石屏、广寒深宫、雪山飞瀑“三绝”和佛祖论经、独柱擎天、混元珍珠伞“三宝”……享用晚餐晚上:自由漫步闻名中外的“洋人街”【阳朔西街】,走独有的青石板路,观古代民居,近百家酒吧、酒廊、西餐厅,与各国游客交流、对饮其乐无穷(自由活动,期间无导游陪伴,请注意自身及财物安全)!【温馨提示】晚十点是西街酒吧最热闹的时刻,请注意量力而行,别喝醉了! 用餐:早餐 √中餐 √晚餐 √住宿:宿:新漓江/花香满庭/东街酒店/万景酒店标准双人间第4天自由活动、侗家古寨、南溪山、送机上午:早餐后个性化自由活动,徜徉于风景美如画的“中国旅游名县”--阳朔(早餐请于早9:00前到住宿酒店餐厅使用,自由活动期间无导游陪伴,请注意自身及财物安全)!……享用中餐下午:乘车返桂林(车程约1.5小时);途中前往【侗家古寨】,参观古朴的桂北民居,漫步饱含历史沧桑的村巷,感受时代的变迁,欣赏侗家纯手工自制银饰工艺品(约40分钟);游览桂林老八景之一的【南溪山】(游览约30分钟);游览桂林第一风水宝地、有“史中之史,城中之城”美誉、结束愉快旅程,享用晚餐。【温馨提示】请检查随身行李,切勿遗漏!晚上:晚上23:10分乘坐MU5388航班前往合肥,回到您温馨的家!结束愉快行程。用餐:早餐 √中餐 √晚餐 √
跟团游费用包含1、住宿标准:酒店双人标准间,桂林酒店:玉龙时尚酒店/开元酒店/泽鑫酒店/金水源酒店/桃江宾馆标准双人间, 阳朔酒店:新漓江/花香满庭/东街酒店/万景酒店标准双人间 2、餐饮标准:3早5正餐+船餐(简单盒饭);早餐:(房费含早,不用不退早餐).正餐25元/人;(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含酒水,如客人不够10人,菜品将按人数减少); 3、 散拼团:6人(不含6人)以下退餐费自理,司机兼导游,6人以上安排团餐及地陪导游; 4、交通标准:合肥/桂林/合肥往返飞机,桂林当地全程空调旅游车(每人1正座); 5、景点标准:行程内所含景点首道大门票: 6、导游标准:全程当地优秀专业导游服务 7、购物标准:全程无购物店,景区内购物店属景区行为不属旅行安排 8、保 险:旅行社责任险费用不包含私人所产生的个人消费、自费项目、意外保险、航空保险、单人房差、儿童(1.2米以下)超高门票,阳朔码头-西街电瓶车
1、由于机票价格和机位随时变动,以实际名单控位为准,请及时沟通。 2、如产生单人房差,我社安排三人间或补足房差或自费加床。 3、以上参阅行程,在景点不减少的前提下,我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游览顺序进行调整;由于天气和航班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而产生和行程之外费用由客人自理,我社只负责退还行程中未发生之费用,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享有《旅游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旅游法》规定的义务。 二、在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可自愿参加旅游者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自由活动的时间、地点由旅行社根据团队行程整体安排确定,并在“行程介绍附表”中注明。 三、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由旅行社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选择的,由旅游者现场签署自愿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书面文件。四、自由活动中可选择的购物场所由旅行社在“行程介绍附表”中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可选择进入购物场所购物,也可以选择在自由活动期间自由活动,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场所,也不得强迫购物。 五、由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可能不会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六、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七、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3、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旅游途中遭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做出妥善安排。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九、游客需在每天的中午12:00前退房,如有延迟,费用由客人自理。行程所列酒店如因节假日房间爆满等特殊原因无法安排,以我社出发前给予的行程为准。 十、因各地客人抵达时间不同,客人在集合前会有短暂停留时间,如散拼拼团人数少于4人,个别地方将乘的士游览。旅游旺季、学生返校等铁路高峰期,如有限售按出票实际票面结算。火车卧铺不予保证具体上下铺位,以票面铺位为准。客人对航班及出入港口有特别要求的,请于报名时向我社工作人员说明,并将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否则我社视游客已清楚旅行社以上安排,同意并接受旅行社安排。 十一、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塌方、大雪塞车、天气、航班延误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游或缩短游览时间,不视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 十二、儿童为2--12周岁,持特殊证件、老年证、学生证或教师证等,请报名时及时告知我社,以便我社及时为游客协调享受的景区门票优惠,如因报名时未提出而造成的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报名时已在我社享受长者、学生或教师等景区门票减免优惠后,进入当地景区时需要出示身份证、老人证、学生证或教师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否则景区将向游客补收门票差价。 十三、本行程不进购店,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景区、公园、步行街、博物馆、展览馆等附设商品销售设施,仅供了解当地特色文化之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所产生的纠纷与我社无关。 旅游者参加打猎、滑水、滑雪、骑马等属于高风险性游乐项目的,敬请旅游者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旅游者不具备较好的身体条件及技能,可能会造成身体伤害。旅游者参加此类活动应当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如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旅游者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四、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均视作自动弃权,已发生费用概不退还,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十五、往返为团队特价机票,不得退票与改签,一旦出票后取消,则需按照航空公司退票规定承担对应的机票损失。 十六、以上行程说明旅游者已知悉且认可了,凡与我社操作的散客或团队,我社视为已详细阅读并接受以上各项说明及要求,确认件不给予第二次书面确认,以上说明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预订流程:网上预订/电话预订旅行社确认付款/签约预订成功开心出游